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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公安局南彰派出所开展禁放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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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岁末,为进一步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由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减少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连日来,南彰派出所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民(辅)警在集中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及安全检查工作。

行动中,南彰派出所民辅警对辖区内沿街超市、农村小商店、婚庆公司等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集中检查,同时,按照方位划分责任区,组织民(辅)警深入责任区各村村委、商业街区、工业园区利用张贴通告、发放传单、召开村广播会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进行烟花爆竹禁放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向群众宣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知识,号召群众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等不文明行为,鼓励群众踊跃举报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线索。

派出所民警利用各村村民交流群、网格工作群等新媒体宣传阵地,宣传我县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相关政策,切实提高群众的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使烟花爆竹禁销、禁燃、禁放的自觉性根植于辖区群众的心中,力争达到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目的。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一是容易引发火灾和伤人事故。特别是在商业街区、工业园区等人口相对密集,加之岁末年初天干物燥,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污染大气环境。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粉尘,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是刺激性和腐蚀性极强的酸性氧化物,会对人的呼吸道产生强烈刺激,引发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三是噪声扰民。一家燃放四邻不安。烟花爆竹燃放时产生的巨大声响高达135分贝,对患者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病人危害严重。燃放烟花爆竹时,会导致“爆震性耳聋”,伤害人类耳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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