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农户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南彰镇积极行动,做好农村宅基地和自建住房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南彰镇规划审批委员会,镇党委书记任主任,副书记任常务副主任,班子成员任副主任,自然资源所、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编制审议镇、村发展空间规划,统一对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进行管理。
二是强化责任分工。镇规划审批委员会结合南彰实际制定出《南彰镇农户建房管理办法(试行)》,细化相关流程,明确各村、管区、相关部门责任,确保农村自建房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南彰镇召开镇村两级干部会议,及时传达农户建房相关要求,各村通过云广播、微信群、走访意向群众等及时宣传政策,提高知晓率。镇规划办组织建筑工匠召开培训会,发放农村建房图集,讲解农村自建房审批流程和手续,明确自建房相关要求,依法打击违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