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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变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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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利用兰考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原方案部分实施内容进行变更,特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兰考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项目资金1381万元,其中,2020年结余资金123万元,2021年下拨资金1258万元。项目实施对象为家庭农场、合作社和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原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秸秆肥料化利用、饲料化利用、能源化利用、基料化利用、原料化利用和农机补贴六项内容。

(一)秸秆肥料化利用

秸秆肥料化利用主要补贴秸秆制成有机肥,计划补贴秸秆0.3万吨,补贴标准为100元/吨,共计补贴30万元。

(二)秸秆饲料化利用

秸秆饲料化利用主要补贴青贮、黄贮和干贮。

1.青贮、黄贮补贴标准为60元/吨,补贴10万吨,共计补贴600万元;

2.干贮补贴标准为60元/吨,补贴4万吨,共计补贴240万元。

(三)秸秆能源化利用

秸秆能源化利用补贴标准为100元/吨,补贴2万吨,共计补贴200万元。

(四)秸秆基料化利用

秸秆基料化利用补贴标准为100元/吨,补贴0.35万吨,共计补贴35万元。

(五)秸秆原料化利用

秸秆原料化利用补贴标准为100元/吨,补贴0.5万吨,共计补贴50万元。

(六)农机补贴

对我县2021年购置的大型秸秆收储利用设备按照购置价的40%进行补贴,共计补贴226万元。

目前,我县夏季小麦秸秆已经收贮结束,已按照相关程序完成验收;大型秸秆收储利用设备部分已购置完毕。

二、项目变更原因

因近期连续降雨及疫情影响,我县秋季花生和玉米秸秆收贮量大幅减少,导致无法按照原有方案完成既定目标,无法充分利用项目资金和发挥预期效能。

三、项目变更内容

项目变更涉及秸秆肥料化利用、饲料化利用、能源化利用和原料化利用,变更后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一)秸秆肥料化利用

我县秸秆肥料化利用主要包括秸秆粉碎深耕还田和秸秆制成有机肥两种方式。

1.秸秆粉碎深耕还田,计划实施8万亩,按照47元/亩(秸秆粉碎还田35元/亩、腐熟剂12元/亩)的标准进行补贴,共计补贴376万元。

2.秸秆制成有机肥,计划补贴秸秆0.3万吨,补贴标准为100元/吨,共计补贴30万元。

(二)秸秆饲料化利用

秸秆饲料化利用主要补贴青贮、黄贮和干贮。

1.青贮、黄贮按照60元/吨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8万吨,共计补贴480万元。

2.干贮按照60元/吨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3.4万吨,共计补贴204万元。

(三)秸秆能源化利用

秸秆能源化利用按照100元/吨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0.3万吨,共补贴30万元。

(四)秸秆基料化和农机补贴按照原实施方案执行。

为更充分地利用项目资金,上述五个子项目资金如有结余,可用于资金不足的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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