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公告公示 > 正文
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工作的通知
打印 【字体:


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 事宜的通知》(豫建市〔2022〕276号)和《开封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汴住建资质 2023〕1号)文件要求,决定对部分建筑业企业是否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以下简称为标准)进行动态考核,动态考核未通过且整改后仍未满足标准的,将依法取消其资质。

一、考核范围:兰考县参与资质动态考核的建筑业企业

二、考核要求:参与动态考核企业请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送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上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原件和复印件

4、满足标准的厂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满足标准的设备购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6、满足标准的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满足标准的注册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原件和复印件

8、满足标准的职称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 满足标准的技术工人身份证、技工证原件和复印件

10、以上人员提供近一个月的个人社保权益单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后报送至兰考县住建局8楼812行政审批科,每项资质提供一套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现场比对原件和复印件,经核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原件予以退回。

三、逾期未报送考核材料的企业视为不符合标准,若有其他要求,我局将另行通知。



附件:  兰考县第一批参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名单.xlsx



2023年2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