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共2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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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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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武胜利 审核人: 填报时间: 2020-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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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
负责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的单位 |
公开时间 |
备注 |
1 |
食品 |
(兰)市监食〔2020〕27号 |
兰考县建威汉堡店(赵建威)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案 |
兰考县建威汉堡店(赵建威) |
92410225MA468JCA34 |
赵建威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违反本条例规定,小作坊和小经营店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掺杂使假、超过保质期或者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污染的食品的;”之规定。经我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给予当事人兰考县建威汉堡店(赵建威)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原料椒香鸡扒6.5袋、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圆(11000.00元)的处罚。 |
主动履行,分期三个月内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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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8-11 |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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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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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食品 |
(兰)市监 食 〔2020〕 35 号 |
兰考县坝头乡萌萌蛋糕房(李士恩)未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兰考县坝头乡萌萌蛋糕房 |
92410225MA40KL4J1W |
李士恩 |
未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之规定。参照案件的性质及从轻处罚的情形,我局决定给予兰考县坝头乡萌萌蛋糕房(李士恩)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6500.00)元。 |
主动履行,15日内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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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8-11 |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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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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