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中,涉及我辖区一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供水管理处中原矿泉水厂生产经营的点旺饮用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
生产日期为:2019-03-01的点旺饮用水溴酸盐不合格。
二、调查处罚情况
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供水管理处中原矿泉水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点旺饮用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我局依法对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供水管理处中原矿泉水厂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99.2元。2、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合计罚没50299.2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兰)市监食罚[2019] 47号。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