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2019年农机合作社财政补助项目
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兰考县农机合作社建设,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豫财农〔2019〕13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豫农财务〔2019〕17号)、《河南省2019年农机合作社财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机合作社发展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实施范围
2019年农机合作社补助项目围绕“五园一区”建设,按照“四优四化”要求实施,将补助项目落实到我县现有的农机合作社。
二、项目实施条件
承担补助项目的农机合作社通过择优选择的方式,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组织和管理制度健全,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合作社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户,以工商局备案为准,大中型动力农机总数在20台以上,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存放机具的场院。
(三)积极开拓农机作业市场,开展农机订单作业、土地代管、托管和土地承包等服务并取得显著成效。
(四)服从农机部门的统一组织调配,积极参加农业应急生产、抗灾救灾活动,关键农时季节主动参与农机帮扶工作。
(五)管理科学,规范有序,无重大责任事故和欺诈行为。
(六)同等条件下,高标准粮田建设区域内的省级示范农机专业合作社优先补助。
三、资金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豫财农〔2019〕13号)文件要求,补助资金为10万元,作为2019年农机合作社发展的扶持资金。
四、补助资金用途
2019年我县现有14家农机合作社,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今年农机合作社发展扶持资金采取“先购后补”方法,主要用于对农机合作社购置农业机械的补助。
五、项目实施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落实项目任务。按照农机管理中心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
(二)制定工作计划,加快实施进度。按照项目资金用途,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加快实施进度,保证项目资金尽早发挥效益。农机专业合作社2019年所购机车(或机具)价值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补助资金10万元;价值5—10万元(含5万元),补助资金5万元;价值3—5万元(含3万元),补助资金3万元;价值2—3万元(含2万元),补助资金2万元;价值1—2万元(含1万元),补助资金1万元;价值0.5—1万元(含0.5万元),补助资金0.5万元;价值0.5万元以下,不享受资金补助。如有农机专业合作社新购多台机车(或机具)补助资金不得超过10万元;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均符合补助条件情况下,10万元补助资金进行平均分配,以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做大做强。本实施方案在政府网网站公示七日,公示结束后五天内为报名时间,预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农机管理中心对报名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核查,确定补助农机专业合作社名单;并填写《2019年农机合作社扶持项目实施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补助农机专业合作社名单及《2019年农机合作社扶持项目实施情况登记表》在政府网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报账拨付补助资金,并归档整理兰考县2019年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材料。
(三)加强项目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制定落实好项目工作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定期检查项目实施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检查、核实。二是做好工作总结。项目实施结束后,认真做好项目工作总结,并填报《2019年农机合作社扶持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见附表2)。
附表1
2019年农机合作社扶持项目实施情况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审核人: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承担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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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农业机械
(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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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农业机械
价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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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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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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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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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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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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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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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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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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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019年农机合作社扶持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审核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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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项目
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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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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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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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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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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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库场院建设(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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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农业机械(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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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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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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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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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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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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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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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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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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