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企业、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建市〔2021〕42号文,我局决定对于由我局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特此通知,望周知!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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