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升我县秸秆作业能力,根据我省2021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实施会等精神,特对2021年新购置的农机进行补贴。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补贴资金、补贴对象、补贴种类
1、补贴资金:2021年我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预算226万元,来源是中央财政资金。
2、补贴对象:兰考县境内从事秸秆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3、补贴种类:秸秆收贮利用设备。
二、补贴标准
凭发票及相关资料按照购机金额的40%进行补贴,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三、补贴操作
1、参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及省有关精神,我县实行补贴对象先购机再申请补贴,办理程序实行申请受理、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减少购机人往返次数,压缩补贴办理时间,加快结算进度。
2、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携带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料到农业农村局进行秸秆收贮利用设备补贴的申请办理。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对购机人身份、补贴机具及相关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
3、报名结束后,由农业农村局成立评审组对上报单位所购机器打分,确定补贴对象。
4、购机补贴对象办理补贴手续时,须提供供货单位出具的全额(实际成交价)销售发票,发票上必须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等信息。
四、严肃纪律,加强管理
严厉打击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黑名单制,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及其法人永久不得经销补贴产品活动。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及时取消其产品补贴资格。对倒卖补贴机具和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严重违法行为由司法机关给予依法处理。
五、申报时间、地点、咨询人、咨询电话
申报时间: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16日
申报地点:农林大厦11楼1112房间
咨询人:李二庆
咨询电话:13938623904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另需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简介。
附件:兰考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
2021年4月12日
兰考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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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 机 者 信 息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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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代码 |
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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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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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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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 买 机 具 信 息 |
机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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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型号 |
购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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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数量 |
发票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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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价格 |
购机补贴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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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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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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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经销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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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 机 者 承 诺 |
1.本人已知政策规定,对提供的上述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2.如有虚假购机、以小报大等违法违规行为,主动缴回所有补贴资金。购机者签字(手印): |
受理经办 人签字: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