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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考县地方粮油调控收购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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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兰考县地方粮油调控收购管理办法(试行)》的依据

按照《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豫粮〔2023〕8号)、《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河南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推广镇平经验开展地方粮食调控收购的指导意见(试行)》(豫粮文〔2022〕80号)文件精神,制定《兰考县地方粮油调控收购管理办法(试行)》。

二、制定《兰考县地方粮油调控收购管理办法(试行)》的背景

2023年我县夏粮收获期出现程度不同的持续降雨天气,部分地区小麦出现萌动和出芽现象,为切实保护农民种粮利益,维护消费者口粮安全。兰考县政府办牵头会同发改委、财政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发行兰考县支行等职能部门组织草拟。起草过程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听取专题工作汇报,召集发改委、财政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发行兰考县支行等部门对《兰考县地方粮油调控收购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审定。

三、制定《兰考县地方粮油调控收购管理办法(试行)》起到的作用

“地方粮食调控收购”是县级人民政府在区域市场出现粮食价格较大波动、购销不畅等异常情况下,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粮食购销流通,稳定粮食市场,保障粮食安全,采取除最低收购价收购、县级储备粮轮换收购等政策性收购以外的用以调控市场的政策性收购行为。

《兰考县地方粮油调控收购管理办法(试行)》共37条,主要是规范兰考县地方粮油调控收购的启动、各相关单位的职责、收购工作的管理、调控粮收储费用安排、储存管理、销售管理、监督管理等内容。

2023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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