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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2022年农房抗震改造工作要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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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地震局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村〔2022〕136号)和《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封市应急管理局开封市财政局开封市民政局开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开封市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村〔2022〕107号)等文件精神,扎实做好2022年全县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切实提高我县农房抗震防灾能力。

二、《通知》的意义

指导规范全县开展2022年农房抗震改造工作。

三、《通知》的目标

2022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我县下达农房抗震改造任务120户。采取对抗震不达标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农房实施抗震改造的方式,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此次下达的农房抗震改造任务。

四、《通知》的任务

(一)明确补助对象

本年度农房抗震改造的补助对象主要是住房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补助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同年度已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户不得列入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范围。

(二)明确改造方式

农房抗震改造方式以拆除重建和加固改造两种方式为主,改造方式选择需尊重农户意愿。农房抗震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鼓励结合抗震改造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推进水冲式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在保障住房安全性的同时降低能耗和农户采暖支出,提高农房节能水平,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三)明确补助资金

新建:能体现当地传统民居风貌每户补助8000—10000元;不能体现当地传统民居风貌每户补助6000—8000元。

加固:每户补助10000—30000元。

(三)规范操作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有农房抗震改造意愿且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农户,由户主向村级组织提交《农房抗震改造申请书》(见附件2)、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采取加固方式改造的还应提供房屋抗震设防不达标的鉴定报告,鉴定报告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

2、集体评议。村级组织收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农户填写《农房抗震改造审批表》(见附件3、4),由村级组织统一报乡镇政府;对经评议、公示存在异议或经复核不符合补助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及时进行审核查验,符合条件的报县级主管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审核结果要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县级审批。住建局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上报资料不齐全、不真实或因其它原因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不予批准,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

5、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本年度农房抗震改造任务,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6、竣工验收。房屋竣工后,住建局会同相关单位及时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新建、加固改造后的农房进行逐一鉴定验收,并出具验收鉴定报告。房屋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予以拨付补助资金,反之则不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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