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兰政文〔2017〕97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兰考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明俊(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王彦涛(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金卫东(县政府副县长)
黄宗刚(县政府副县长)
闫 玮(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 波(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坤志(县住建局局长)
董文选(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田本泉(县委农办主任)
孔德成(县环保局局长)
潘容方(县财政局局长)
梁冠一(县农林畜牧局局长)
陈志凌(县水利局局长)
李怀彬(县商务局局长)
陈静波(县环卫局局长)
张国民(县文明办主任)
韩 婧(县爱卫办主任)
王海杰(县妇联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住建局,陈坤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