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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考县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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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考县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

  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2017〕83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兰考县2017年“放管服”改革投资项目审批专项工作方案》《兰考县2017年“放管服”改革涉企事项专项工作方案》《兰考县2017年“放管服”改革办税便利化专项工作方案》《兰考县2017年“放管服”改革民生服务专项工作方案》 《兰考县2017年“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21日

  兰考县2017年“放管服”改革投资项目

  审批专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4号),进一步深化我县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把投资项目审批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最大程度缩短审批时限,优化提升服务效能,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市场开放公平、审批规范有序、政务服务高效的新型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推进放权彻底、监管到位、服务提升,破除制约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的各种羁绊,为激发有效投资拓展空间,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7年年底,全县投资项目审批制度进一步优化,审批前置要件和中介服务事项更加明晰规范,审批流程更加简化,办理时间进一步缩短,部门在线并联审批初步实现。报建审批事项整合减少完成省定目标,审批事项平均办理时限缩减20%左右,申报材料平均减少完成省定目标,非涉密投资项目网上在线办理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清理规范整合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各部门分别梳理本领域所涉及的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与投资项目有关的审批事项,对无法律法规依据、各部门自行设定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审批范围过宽或流程设置不合理的审批事项,进一步缩减审批范围,优化审批流程;对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要求进行整合;进一步梳理完善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对“无理提供、无需提供”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对“重复提供、反复提供”的申报材料实行部门在线共享。各有关部门在省直有关部门制定本部门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理规范整合工作方案基础上,完成制定本部门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理规范整合工作方案,并报县编办(审改办)、发展改革委审核,年底前完成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理规范整合工作。同时,对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所涉及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县发展改革委、编办〔审改办〕、科工信委、民族宗教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林畜牧局、卫生计生委、安监局、民防局、文广新局、气象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省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在不违反上级法律法规基础上,要进一步优化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落实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对投资规模较小、技术简单的项目,合理合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审批环节,相关单位同步办理审批手续,以缩短审批手续办理时间,提高部门协同办理效率,促进政府投资项目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前期工作。(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优化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创新项目代建机制,成立专业化代建机构负责县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探索建立“管理机构+使用单位+代建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代建模式,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县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全面推行网上并联审批。配合省加快实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持续完善在线平台功能。全面落实在线平台审批系统对接工作,加快相关职能部门业务审批系统对接,全面推进项目统一代码制度应用,实现审批事项网上受理、办理和监管服务。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缩短审批办理时限。(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县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投资项目审批改革的协调推进工作,县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推进本领域改革工作,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建立专项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领导、联络员和具体责任人,逐项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落实。

  (二)完善配套政策。各部门要加强与省对口厅(局、委)的沟通对接,按照国家和省最新改革要求,按程序加快推进本领域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持续完善我县投资项目审批制度体系。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推进各项任务。要切实加强跟踪问效,真正做到任务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各责任部门要于每月28日前向县发展改革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联系人:赵俊涛,联系电话:13723210918,电子邮箱:lkxfgwxzspk@126.com),重要改革成果随时报送。

  

  

  兰考县2017年“放管服”改革涉企事项专项

  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4号),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涉企事项改革,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及河南省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决策部署,坚持规范统一、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完善举措,坚持不懈抓好涉企事项领域“放管服”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将“放管服”改革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推进。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涉企事项改革各项政策及措施,持续提升企业准入经营便利化水平,建立健全程序、内容、流程、资源等涉企事项办理新模式,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努力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增强企业、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施“三十五证合一”改革。按照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的基础上,将涉及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以下统称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三十五证合一”改革,2017年8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启动实施。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网归集、一档管理”的“五个一”工作模式,创办企业只需到工商窗口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常开展经营,无需再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涉企证照事项。搭建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相关部门利用平台实现企业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满足业务办理和监管过程中的信息需求,有效解决企业办理证照“部门多次跑、材料重复提交、办理时间长”等问题。“三十五证合一”整合对象均为信息登记、记载公示、管理备案等一般性的登记和备案类涉企事项,暂不整合行政审批和许可性的涉企证照事项,确保改革依法依规、于法有据,逐步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县工商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农林畜牧局、商务局、文广新局、金融办、食品药品监管局、人行兰考县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严格落实“先照后证”审批要求,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照时间。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为群众便捷办理注册。坚持“工商告知”与“部门认领”相结合,工商部门运用信息化手段将企业信息精准告知同级相关审批部门,对审批部门不明确或不涉及审批的,通过共享发布方式,由相关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主动查询认领企业信息,充分衔接登记和监管,促进企业信息在工商部门和审批主管部门之间互联互通。涉及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各有关部门,负责提出各自部门涉及后置审批事项的关键词,做好企业信息接收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各项审批事项,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工商登记、行政审批、后续监管 、衔接协作的责任机制,确保相关审批部门对告知信息及时认领和有效反馈,实现后续监管全领域、全时段、全覆盖。(县工商局牵头,涉及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县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在全县推行全程电子化企业登记模式,加快实现各种类型企业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等各环节均通过网上办理。加快推广电子营业执照,按照“无介质”“零收费”原则,坚持统筹规划、便民助企、安全管理,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深度结合,服务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县工商局负责)

  (四)持续推进企业登记便利化改革。深化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2017年10月1日前全面开放企业名称库,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查询比对系统;鼓励试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建立健全与之配套的申请人事先承诺等制度。持续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普通注销和简易注销登记制度相互配套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县工商局负责)

  (五)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细则和实施方案,编制年度随机抽查计划,2017年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联合抽查常态化;建立完善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严格规范随机抽查行为,依法公开并运用随机抽查结果,推行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联动。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建立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信息交换机制、效果通报机制、争议解决机制、督导考核机制等,实现信用信息归集标准化和部门信息共享全覆盖。着力推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工作顺利开展,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县工商局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领导下,县工商局牵头负责涉企事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及时了解掌握改革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工作衔接和业务协同,指导本系统做好各项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各个环节运行顺畅。

  (二)加强宣传引导。全面准确解读涉企事项改革政策,积极宣传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回应热点难点问题,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准确把握改革政策、自觉应用改革成果,形成推动改革落地见效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考核。把涉企事项改革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推进,组织联合督导,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兰考县2017年“放管服”改革办税便利化

  专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4号),聚焦申领发票、申报纳税、申请办理税收优惠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等涉税办理事项,进一步推进我县办税便利化,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五个为”要求,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着力减少审批事项、建立审批清单、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协调联动;全面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大力推行省内通办、网上办税,深化国税、地税系统合作,探索“告知十承诺”“荣缺办理”等制度,切实解决纳税人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营造良好的办事创业环境,不断释放创业创新活力。

  (二)主要原则

  1.需求引领。围绕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精简办税事项、整合办税环节、减少申报资料、缩短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基于对纳税人需求的甄别、判断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

  2.因地制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结合基层和纳税人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创新,切实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税时间、提升办税便利度。

  3.深化改革。从纳税人视角出发进行管理改革、制度创新和流程优化,推进办税基本制度改革,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方便纳税人办税。

  4.分步推进。分阶段、分批次退出一系列压缩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便利办税的措施,确保办税制度符合改革方向、顺应形势要求、切合基层实际。

  二、工作目标

  结合税务机关实际,创新工作思路,通过建立办税便利化长效机制,推出一批”短平快“的具体举措,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实现办税环节更简、办税流程更优、办税资料更少、办税时限更短的目标,让纳税人缴明白税、便捷税、公平税。

  三、主要任务

  (一)即时办结不超过十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实名办税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国税机关直接出具和送达《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再出具《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实现即时办结。国税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要求,实现实名办税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不超过十万元的,直接出具和送达《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再出具《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实现即时办结。

  (二)提供税务行政许可代办转报服务。兰考县国地税要根据省市局要求积极推进税务行政许可代办转报服务。

  (三)简化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国税局要针对税务行政许可资料进行简化处理,严格按照省市局下发的税务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和规范进行受理。

  (四)实现税务行政许可咨询服务预约。纳税人可通过官网或微信平台以及12366电话咨询等方式咨询行政许可事项。也可通过留言的方式进行资讯询问预约,提高了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完善税务行政许可文书送达方式。行政许可文书开通多样化送达方式,如邮寄送达、公告送达。减少纳税人办税时间,方便纳税人工作。

  (六)推行电子发票。进一步推行发票无纸化试点工作,推动电子发票在电子商务等领域使用,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缩短纳税人领用、打印、验旧纸质发票的时间。

  (七)网上申领发票。兰考县国家税务总局要逐步推进网上申领发票业务,纳税人网上申领发票,或委托第三方送递,减少路途和等候时间,方便纳税人办税,缩短办税时间。

  (八)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选择纳税人代开发票数量较大、开具发票需求强烈且涉税风险较小的行业,逐步将其纳入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点范围,有效节约代开发票的路途时间或等候时间,同时节省客户取票的等候时间。在相关行业实行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

  (九)取消纸质发票验旧。要根据省统一工作安排逐步取消所有发票验旧流程,纳税人可直接通过办税窗口直接领取发票,方便纳税人快速办税。

  (十)减少代开发票的办理环节。要优化办税环节和方式,方便纳税人办税,压缩纳税人时间,推进减少代开发票的办理环节,实现减少代开发票办理环节。

  (十一)精简代开发票的证明材料。要进一步精简代开发票证明材料,精简纳税人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压缩纳税人办税时间。

  (十二)网上办理代开发票事项。要通过推动纳税人网上填写需要代开的相关内容并缴纳税款后税务机关通过网络审核,到自助设备处取票。减轻纳税人负担,方便纳税人办税。

  (十三)委托第三方代开普通发票。积极配合省市局第三方委托代开发票方案,提高我县国税机关主动作为能力。

  (十四)丰富缴税方式。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方式开展网上申报工作,积极引导纳税人进行网上申报,网上扣款。除传统方式外,加强POS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元化交税方式技术支撑,试点开通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支付方式,推行多种交税方式供纳税人选择,进一步便捷交税。

  (十五)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积极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对纳税人开展相关培训,引导纳税人使用网上电子税务系统,便捷缴税方式,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税流程。

  (十六)优化网上申报系统。积极推进网上申报系统,将网上申报提醒功能与内部控制系统相结合,在 12月全面完成审核提醒工作。

  (十七)实现跨地区经营企业涉税事项的全省通办。积极配合省局推进省内通办工作,依托金税三期、网上办税服务厅等系统,争取早日实现同城通办电子信息传递和共享管理,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十八)自助办税设备“进区入社”。 充分利用银行、社区、街道等网格化网点,在银行自助服务区和街道办事处等地配置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设备,便于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就近办理涉税业务。

  (十九)推行实名办税。县国税局要积极推进实名办税工作,税收管理部门联合发力,促使纳税人主动进行实名采集,提高纳税遵从度。

  (二十)扩大增值税发票取消认证的范围。要按照省统一要求,将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取消认证的便利措施实施范围扩大至C级纳税人。C级纳税人不再需要通过专用设备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发票逐份扫描认证,确保取消认证范围覆盖90%以上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十一)对《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实行电子化管理。县国地税部门要共同推进网络电子化管理办公,简化纳税人办税流程。

  (二十二)简化增值税即征即退审批程序。纳税人第一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税政部门依据申请资料审核政策适用是否正确,自第二次申请退税开始,取消“税政部门审核”环节。      

  (二十三)全面开展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县国税局要在全省统一安排下,力争在2017年全面开展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电子化流转。

  四、工作要求

  (一)转变办税理念。坚持以推进办税便利化为目标,进一步转变办税理念,以纳税人的“合理需求”为重点,着力解决办税程序复杂、效率不高的问题,提高基层机关的担当性,优化纳税服务。

  (二)强化工作统筹。要加强对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加强工作沟通;提升国地税合作力度,提高对深化“放管服”改革重要性的认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从纳税人角度优化纳税服务,切实解决纳税人需求。

  (三)上下协同推进。积极推进上级探索筹划的相关事宜,有步骤、分阶段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减少资料,有效缩短办税时间,全力推进办税便利化。

  (四)落实工作规范。严格依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办税便利化各项举措,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纳税人负担,定期对行政许可等办税事项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兰考县2017年“放管服”改革民生服务专项

  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4号),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县民生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便利群众办事生活,增强改革获得感,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大力提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及银行等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强化民生保障领域政务服务供给,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解决社会反映突出的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更好的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7年年底,全县建立完善并公布各类证明清单,压缩供电、供水、供热报装时限30%以上,民生保障领域政务服务水平和银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不动产一般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查封登记和异议登记即时办理、抵押登记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在全县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中开展各类证明集中清理规范工作,取消各类不合法、不合理证明。在摸清服务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过程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证明底数的基础上,制定清理规范意见,确定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明确证明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开具单位、用途等要素;大刀阔斧砍掉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建立取消的证明清单和保留的证明清单,依托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根据法律、法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证明事项,进一步取消各类无谓证明,确保需开具证明只减不增。(县编办牵头负责、县直各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分别负责)

  完成时限:2017年9月底之前,建立取消的证明清单和保留的证明清单。

  (二)提升供电行业民生服务水平。精简、整合用电报装申请资料,简化业务流程,建立重大项目与民生项目用电报装绿色通道,进一步压缩用电报装时限。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监督规范供电企业执行电价与收费标准情况。开展电价政策服务工作,帮助企业降低电费支出,促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更加公平开放,杜绝违规行为。持续加大对城市配网和农村电网的投资倾斜力度,形成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配电网体系,进一步提升供电质量,逐步实现城乡用电服务均等化。完善停电故障报修服务制度,进一步压缩停电故障抢修到达现场时间。严格执行停电公告制度、电力服务热线电话与能源监管热线电话公示制度,进一步压缩投诉处理时间。(县电力公司负责)

  完成时限:2017年9月底前,用电报装时间在现行《供电监管办法》规定基础上压缩1/3以上;供电企业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抢修时限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压缩1/4以上;用户投诉答复时间由现行《供电监管办法》规定的自接到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

  (三)优化供水、供气、供热行业民生服务。按照“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供水、供气、供热行业民生事项办理程序,精简审批事项,缩减办理期限。将供水报装时间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不包括施工、通水验收、合同签订、申请人办理行政许可等供水企业无法控制的时间)。将企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申报材料由11项缩减为7项,供气报装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不包括施工、合同签订、申请人办理行政许可等供气企业无法控制的时间)。推动供水、供气、供热行业信用体系评价工作尽快开展,加强与省及信息平台对接。建立供水、供气、供热行业服务承诺制度,向社会公开收费、服务及办事程序等。加快建立供水、供气、供热网上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实现网上报装、网上缴费等便民服务。(县住建局、县供水、供气、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各供水、供气、供热企业负责)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四)强化民生保障领域政务服务供给。全力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推行居住证制度,2017年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推动各乡镇(街道)均建立“一门受理”窗口,及时受理群众急难求助,保证群众求助有门、受理及时。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创业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卫生计生行政审批服务“五提升”,进一步缩短时限、减少材料、严控环节、减少流转、降低费用,切实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县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五)深入推进银行等领域优化民生服务工作。加强银行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银行业服务收费行为,持续减费让利。推动整合银行业务操作系统,规范柜面服务行为,完善网点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服务环境。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提质增效,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增加信贷投放,积极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妥推进“三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完善“四单”、“三位一体”“四位一体”等金融扶贫工作机制,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分片包干责任,继续扩大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贷覆盖面。(县金融办负责)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六)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清理规范不动产登记前置事项和登记申请材料,创新申请方式,提高不动产登记申请的收件、审核、登簿发证效率。构建申请方便、程序简捷的不动产登记程序,减轻群众跑路负担。加强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公开,尽快实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标准化,便于社会监督和群众应用。明晰不动产登记部门职责,建立多部门参加的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7月底前完成登记资料移交工作。强化遗留土地问题处理,妥善组织权籍调查,为不动产登记的办理创作条件。(县国土局牵头负责,住建局、房地产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配合推进)

  完成时限:到2017年年底,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前置条件更加明晰规范,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更加方便简捷,登记办理时限进一步缩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领导下,县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全县民生领域“放管服”改革的统筹协调,县直各部门负责各自领域的具体改革事项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考核,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方案,细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指导。县委县政府督察局要对相关部门在各自领域民生服务改革工作践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完善相关组织措施,责令相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务实举措,对服务流程不规范、优化服务不到位、群众投诉较多的部门要进行通报。

  (三)注重舆论引导。借助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积极宣传民生领域“放管服”改革的相关政策和典型案例,提升民生政策的社会知晓度,营造推进民生服务改革的良好环境。

  

  兰考县2017年“放管服”改革

  “互联网+政务服务”专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4号),构建我县高效便民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实现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在线快捷办理、增强群众获得感为目标,以促进行政审批改革、政务服务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为重点,着力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加快建设完善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推动面向社会公众的政务服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汇聚共享,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17年10月底前,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河南政务服务网,实现兰考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试运行;到2017年年底,按照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实现该平台有效稳定运行,面向社会公众的政务服务应用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网上行政审批覆盖县、乡、村三级联网,群众关注的重点民生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初步建成覆盖全县、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使县、乡两级行政审批效率和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大幅提升,公民和法人办事更便捷、更高效。

  三、主要任务

  (一)扩大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尽快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并接入省一体化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管系统。9月30日前电子政务外网覆盖所有乡镇(街道)以及涉及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县直部门。10月底前实现县级政务部门和乡镇(街道)全覆盖。加大网络资源整合力度,推动业务资源网、部门业务专网等网络与电子政务外网联通。(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化中心;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二)完成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录入。加快对权力事项清单进行修改完善,9月25日前完成行政权力事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核,并在权力事项管理系统中修改完善。9月30日前通过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权力事项管理系统,完成行政权力事项的审核和入库工作。(牵头单位:县编办、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三)优化简化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简化线下审批流程,规范和量化行政许可审查方式、审查程序、审查环节、时限节点等,保证行政许可审查行为的合法规范,避免重复审查,提高审批效率。依托河南政务服务网兰考县子站,优化简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不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在线审查和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牵头单位:县改革办、编办、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四)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充分利用社会化服务平台资源,优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专栏模块,推动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业务系统加快接入,加快相关数据共享交换,为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支撑。积极与省级部门对接人口、法人单位和电子证照等数据库及电子签章系统,推进跨层级数据的互通共享。(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科工信委、公安局、财政局、工商局、人社局等)

  (五)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加快完善便民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重点推进普惠金融、投资项目审批、交通违法罚款缴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企业名称核准和登记注册、食品药品许可、税务办理等事项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兰考县子站实现“一网”办理,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发改委、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公安局、人社局、卫生和计生局、工商局、食药监局、金融办等)

  (六)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便民功能。规范县乡两级实体政务大厅,全面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做到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运行管理标准化和服务质量标准化等工作,切实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网络信息政务服务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整体推进,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时间节点,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协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三)强化督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梳理总结每周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化服务中心(电话:26982677,邮箱:lkxxzx@163.com),县委县政府督察局将适时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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