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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兰考县创建河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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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考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兰考县创建河南省“四好农村路”

  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文〔2017〕71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兰考县创建河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7月6日 

       

  兰考县创建河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的实施意见》(交办公路〔2017〕90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考核标准修订的通知》(豫交文〔2017〕295号)等文件相关创建标准,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针,以创建河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为目标,全民动员,广泛参与,拉高标杆,补强短板,推动建、管、养、运协调发展,为兰考城乡一体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畅、安、舒、美”的农村公路环境,为兰考稳定脱贫全面小康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交通支撑。

  二、主要目标

  (一)完成农村公路及桥梁建设任务。

  (二)县乡道安保设施完善。

  (三)健全县乡村三级管护组织并正常运转。

  (四)县乡道列养率达到100%,日常养护率达90%,村道日常养护率达80%。

  (五)行政村客运覆盖率达100%。

  (六)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健全。

  三、创建内容

  (一)建设方面

  1.建设县乡道互联互通项目,打造农村公路优良路线循环圈200公里,今年实施4条60.8公里、村道101公里。

  2.改造危桥4座106延米。

  3.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4.质检等内业资料整理完善。

  (二)管理方面

  1.安保设施完善。主要县乡道标志、标线齐全,村道危险路段、危桥设立标志,过村路段及沿线学校重点设置;完成年度安保工程101公里。

  2.路域环境整治。路、林、沟、渠统一规划,县道单侧路肩5米并交错栽植两行绿化树、边沟5米,30米绿化带;乡道单侧路肩5米并交错栽植两行绿化带,边沟5米,10米绿化带;村道单侧路肩2米,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

  3.建立路政与养护协作机制。制定执法所与农村公路管理所路产路权保护执法协作办法,协作机制运转正常化。

  4.县乡村三级管护组织完善。建立县有执法所、乡有管养站、村有护路员的路政执法队伍。进一步完善村级护路员队伍。

  (三)养护方面

  1.建成考城镇中心养护站,规范壮大13个乡镇管理养护站。

  2.结合《兰考县城乡一体化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提升管理方案》,公路分类分段,实行定人员、定路段、定养护标准“三定”养护工作制度,政府投资购置养护设备,并将1337名养护人员工资列入县财政预算,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率达到100%,切实做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

  3.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100%。

  (四)运营方面

  1.深入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试点县建设和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统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与农村客运站、客运、物流发展,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购置城乡客车20辆,开发乡镇之间二级线路2条。新建城乡客运站牌150个。

  2.加快发展物流业。以郑州永康物流公司为龙头,加快建设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立农村电商创业园,辐射乡村;加快农村淘宝网点建设,使农村淘宝网店遍布全县乡镇。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5月25日—2017年6月10日)。召开动员会,印发创建相关文件,印制张贴宣传标语,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四好农村路”舆论氛围。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7年6月11日—2017年9月10日)。制定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各乡镇积极上报项目,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做好建设、养护、管理、运营布局,指导乡镇推进相关工作,同时收集整理基础资料。

  (三)初评初验阶段(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20日)。由县创建领导小组牵头,协同交通运输部门对照省“四好农村路”创建标准,进行初步验收打分,然后邀请省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再次初验。

  (四)申请验收阶段(2017年9月21日—2017年9月30日)。对初验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完善到位后申请省级验收。

  (五)争创并申报全国示范县阶段(2017年10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对照“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标准,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完善提高,全力争创全国示范县。

  (六)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对创建工作总结经验,深查细照,查找不足,打造全国示范县中的“示范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政府成立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安排、协调、指导、督导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也要建立领导组织,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制度,建立工作机制,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县政府要按照《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有关规定,足额配套公路建设资金,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不少于财政收入的1.5%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 (含人员工资)纳入县财政预算,为农村公路养护常态化提供资金保障。

  (三)发挥主导,有序推进。交通运输部门是创建工作的行业责任部门,要对照创建标准将任务细化分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要做好指导、督导、质量把关及考核验收等工作,推进创建工作有声有色开展。

  (四)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四好农村路”创建需要全县上下的关注、理解、支持和参与,县交通运输部门和各乡镇要通过电视、宣传车、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五)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县政府要把创建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制定考核办法,推进创建工作程序化、规范化。要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及时弥补。要加强考核评比,使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得到褒奖,行动迟缓、工作落后的受到惩罚,形成比学赶超的创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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