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人民政府关于兰考县范围内商品住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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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政规〔20251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积极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支持群众合理购房需求,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等文件规定,现就购买兰考县范围内商品住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知如下:

一、享受购房契税补贴时间范围

在兰考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二手房),在202531日(含当日)至20251231 日(含当日)足额缴纳契税并于2026310日前办理完毕不动产转移登记获得不动产权证书。

二、购房契税补贴标准

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三、购房契税补贴办理时限

申请契税补贴办理时间截止到2026331日,到期后将不再接受购房契税补贴申请。

四、购房契税补贴办理程序

申请人关注兰考县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进入界面点击服务平台后,点击契税补贴申请按系统提示填写基本信息等相应要件。(注:房屋基本信息、银行类型、卡号、收款户名请录入产权人的银行卡信息)

五、其他事项

(一)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方式,每套房仅享受一次,不得与其他契税补贴政策重复享受。产权备案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由产权人中任一人申请,其他共有人不得再次申请

(二)其他相关事宜由兰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

 

 

 

202537       

 

兰政规〔2025〕1号 关于兰考县范围内商品住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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