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资产管理,建立衔接资金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资产持续发挥效益,实现保值增值,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豫政办〔2021〕33号)、《开封市乡村振兴局、开封市财政局、开封市农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汴乡振〔202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2023年兰考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现将2023年资产确权(第一批)情况进行公示公告,请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请向有关部门或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实名举报。
公示期限:2025年2月24日-2025年3月5日
监督电话:12317、省级65918607、市级23666216、县级26998278
附件:2023年兰考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产确权统计表(第一批).xlsx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