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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考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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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方案》的依据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重要任务,是列入《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第一批)》的保留项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均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河南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水政资〔2017〕60号),结合《河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背景

针对我国水安全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思路。国务院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提出“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进一步提高了节水工作在政府工作中的地位。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标志着节水成为国家意志和全民行动。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

三、《实施方案》的任务

全面落实《河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狠抓农业节水增效,推动工业节水减排,实施城镇节水降损等4大重点行动,通过大力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面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健全节水体制机制,完善节水政策法规,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用水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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